第 148 章 朋友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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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人走了。

    沈策西又睡了个回笼觉,再醒来,他翻了个身,疼得呲牙咧嘴,手肘抵在床上,腰疼,屁股也疼,浑身像被撵了一遍一样,他缓慢的从床上坐起来,脚一着地,腿根酸软得他险些直接跪在地上。

    昨晚干的时候挺爽,但这后遗症也是厉害。

    手机上多了一串号码,他保存下来,打上备注,手指不灵活的点错了好几次,昨晚组局跟他喝酒的人给他发了消息,都过一晚上了,发消息来跟他道歉,说昨晚那谁说错话,让他别计较。

    事实上沈策西连那人是谁都记不太清了。

    他们这圈子不乏有想攀关系的人,也不是每次都是熟人局。

    相比起碰见薄越的事儿,那件事对沈策西来说都不足一提了。

    他随手给他助理发了个消息,让人来接他,薄越送过来的衣服很合身,穿上也挺舒服,他扣着扣子,琢磨着这包人,一般是包月还是包年?

    他们应该都挺能花钱的,像薄越这种级别,吃穿用度肯定是不会用差的。

    “你这脖子怎么了?怎么划了道口子?”容允城把一叠文件放在薄越桌上。

    薄越倚在办公桌上,白衬衫包裹着修长的身形,他抬手碰了下脖子,随意道:“你没事盯着我脖子看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这不是关心你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关心偶尔让我有点担心。”

    “担心什么?”

    “担心你爸妈会误会你这么久不结婚是因为我。”薄越似笑非笑,拿着文件拍了拍他肩膀,从他身侧走过,在沙发那边坐下。

    他话里拐弯抹角的,容允城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,“你还真是一点儿也没变。”

    文件上是关于京市的一些背景调查,他初来乍到,能用的人不多,他和容允城是在国外认识的,容允城也喜欢男人,不过他喜欢的都是一些看起来特别清纯的款儿,除了在看待男人的眼光上不太一样,他们共事上还算合拍。

    薄越翻了两页,想起昨天晚上,随口问道:“你跟宣鸿哲熟吗?”

    容允城:“怎么突然问起他了?”

    “好奇。”薄越说。

    容允城也谈不上熟,不过了解得比他多一点,这人听起来是个“年少有为青年才俊”的形象。

    “你对他感兴趣?”

    “你对我有什么误解?他已经订婚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他要没订婚,你还打算出手啊?”

    “无聊也少看点儿乱七八糟的东西吧。”薄越不疾不徐道,“免得大脑都被它们侵蚀了。”

    容允城: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最近房子找的怎么样了?要帮忙吗?”

    薄越家里得装修,最近那块住不了,老宅那边太远,来回折腾太麻烦。

    房子还在找,他现在暂时住在酒店,容允城说他那边有一套不错的房子,薄越没回绝他的好意。

    他这阵子要忙的事儿太多,搬

    来搬去他也嫌麻烦,

    他对住处不算太挑剔,

    但喜欢比较安静的地方,他睡眠浅,动静太吵容易睡不好。

    薄越身上的划痕不止是脖子那块儿,背上都有好几道,洗澡的时候水流冲过都还有微微的刺痛感,薄越偶尔会想起那天晚上,还有那场梦。

    五天后,印记还没消,他先接到了沈策西打来的电话,比他预想中的要快。
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沈策西开门见山的问。

    薄越活动着脖子,站在办公大楼的落地窗前往下看,道:“上班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有班上?”沈策西说完,像是察觉到自己这话有歧义,他道,“我以为你白天不上班。”

    薄越笑了声,说:“晚上那只是兼职。”

    “上的什么班?”沈策西问。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薄越说,“有什么活就干什么活。”

    打杂啊。沈策西本来想继续问,又觉得等会儿伤人自尊。

    “见面聊吧。”他不太喜欢这种看不见脸的交谈,他道,“带你去吃饭,什么时候下班?”

    薄越抬起手,腕上手表时针就快指向六点了:“现在。”

    电话里沈策西发出一声愉悦的笑:“地址给我。”

    电话挂断,等待的时间,薄越想,他应该可以去买杯咖啡,他推开了办公室的门,门外前台,特助站起身,和他打了个招呼,他微微颔首,道没事可以下班了。

    薄越进了电梯。

    公司员工近来对这位新来的总裁关注度很高,一是他长得好看,二是这位领导性子谦和温柔,平易近人,又透着点不容侵犯的气场。

    薄越提前下班,公司群里都刷起了消息,他来公司不到一个月,但提前下班还是头一回,一楼,薄越出了大楼,进了对面的咖啡厅,他点了一杯咖啡,等着人。

    不到二十分钟,沈策西到了。

    他没带司机,开了一辆低调的越野车,薄越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,系上安全带。

    “你工作的地方就是这儿?”沈策西瞥了眼他身上的白衬衫和西装裤,看起来有些许的矜贵,他那张脸和这身材,穿什么都显贵。

    衬衫随着他的动作,微微贴合身体。

    这让沈策西想起了那天晚上,他身上紧实的肌肉,覆盖着汗水的身体,还有那烫人的体温,到底是叫人有些印象深刻。

    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轻触。

    上次薄越也是穿了这么一件白衬衫。

    薄越:“在这附近。”

    沈策西“嗯”了声,没再往下问,因为这本来也不是他今天来找薄越的目的,只是出于一种好奇的心理随口一提罢了。

    他直接开车去了餐厅,一家西餐厅。

    沈策西在某方面有透露出他骨子里的独断专行,例如,如果是薄越请他吃饭的话,他会提前询问他的口味,而不是直接带他来吃饭的地方,但沈策西不会,他只会在菜单上已有的菜色中,询问他喜欢吃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不挑。”虽

    说如此(),

    ?[((),

    他点了几个菜,把菜单推给了他,沈策西上下扫了眼,他很少带人出来吃饭,餐厅也是他助理定的。

    他随手把菜单一合:“跟他一样。”

    他一顿,又加了句:“牛排熟一点。”

    他不喜欢吃半生不熟的东西。

    优雅的环境,一顿美味的食物,符合薄越认知里“适合约会”的场所,如果这是一场初次见面的相亲,这个地方很合适。

    但他们是连床都上过的人了,这种氛围就显得有几分暧昧了。

    “你已经工作了?”沈策西问,“还是那也是兼职?”

    薄越笑了,他笑起来时那双狭长的眸子会有些显得多情,他说:“我已经毕业了,前不久在这儿刚找的工作。”

    刚毕业吗,沈策西记得他是二十出头的年纪,他看起来就二十一、二,很年轻,他以为他还是在校生。

    “你多大了?”他问。

    薄越:“年轻一点儿会比较加分吗?”

    薄越习惯性的在谈话中占据主导的位置,而这种不是一味顺从的习惯,让沈策西觉着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上菜的服务员打断了他们的谈话。

    薄越切着牛排,忽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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