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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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边认识过了,袁枚便邀霍善一起喝粥。

    袁枚是个爱吃的,特别喜欢在吃食上下功夫,也爱到处做客混吃混喝。

    他和霍善聊起这粥和饭上的门道,许多人家待客用的菜还能入口,主食上却难吃得要命,出去吃上一顿回来他得大病一场,那叫一个难受。

    霍善好奇地问:“饭和粥还有什么门道吗?不就是把米粮放下去煮?”

    袁枚说道:“非也,非也,我跟你讲,《看到此内容,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,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》,这就是有官职和名气在身的好处啊。

    论官职,他是当地最大的;论名气,他也是当地最大的!这不,才干了小半年,他又揣着几千两银子回来继续改造随园了。

    若非碰上丁忧,说不准他会考虑干满整个任期再回家。

    不过既然都已经回来了,那就算了吧,反正他手头也有钱了,可以搞随园的二期改造了。

    霍善听得瞠目结舌。

    原来当县令这么有钱!

    霍善在随园待满了二天,每天都有不同的新吃食,吃得他心满意足地归家去。

    这次的上门出诊虽然获得的诊金不多,但是进入奖池的技能挺有意思,叫做【明察秋毫】。

    霍善点开技能介绍一看,讲的是袁枚前些年当县令时展现的本领,这一年袁枚主持童子试,一眼看出其中一个生员找人代写文章。

    他得知是对方家中夫子吕文光代笔的,出于爱才心理不仅没有怪罪吕文光,还把他聘为自家西席,并在对方中了进士后把自己妻子最小的妹妹嫁给他。

    没错,上元节那场婚礼就是袁枚替吕文光和他妻妹张罗的。

    多么明察秋毫的好县令啊!

    使用【明察秋毫(一次性技能道具)】后,视力将短暂突破一个时辰,什么小动作都瞒不过你的眼睛!

    霍善:?

    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。

    算了,也不是什么大事。

    霍善又去看商城中上架的新商品,赫然发现上头多出来的居然是番薯!

    还是特别适合烤着吃的红心薯!

    霍善眼睛顿时亮了,一口气买光了新上架的番薯,兴冲冲找去找他师父分享自己获取的新食材。

    贼香,贼甜,贼好吃!

    李长生得知这番薯的特性后怔了怔。

    世上还有这种埋土里就能长、产量还特别高的好东西?

    ……占城稻都还没安排下去,莫非这番薯要后来居上了?

    霍善不知道他师父心里的复杂想法,还和李长生说出自己相中的新岗位:“我想去当县令!”

    李长生不动声色地问:“你怎么突然想当这个?”

    霍善兴致勃勃地讲出自己从清朝学回来的谚语:“二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!”

    当县令,特别有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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