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7章 我中枪了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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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快。



    在玄凤的引导下。



    陆丰在茂密的丛林当中,找到了一个隐藏在灌木丛当中的士兵。



    玄凤对陆丰说道:“附近就他一个人,不知道是他走丢了,还是故意埋伏在这里,你现在出手,应该不会被人发现。”



    “行!”陆丰点了点头。



    随后。



    轻声慢步地摸了过去。



    虽说陆丰的潜行技能,没有大黑狗那么厉害,但是,却也完全可以躲过普通人的感知。



    躲在灌木丛中的士兵。



    并未发觉后面有何异样。



    他蹲在挖好的土坑当中,一直注视着前方动静。



    这时。



    耳边的无线电,传来了声音:“红军正在推进,所有人员马上向C区集合!”



    听到这话。



    这个隐藏的士兵,正要解除蛰伏状态,从地上爬起来,却突然被一只大手捂住了嘴。



    他吓了一跳。



    本能的想要反抗。



    那人的力气却大得出奇,压制得他完全动弹不了!



    “哥们,你已经被杀了,不要再反抗,我现在要打晕你,等你醒来之后,自己去阵亡区报道。”



    说完这句话。



    那士兵都还没反应过来,抓住他的人,便一记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,将他直接打晕在地。



    陆丰低头看着被自己干晕的士兵。



    二话不说。



    赶紧捡起了对方装备。



    作战服。



    枪支。



    衣服帽子。



    行军包。



    全部都扒了下来.



    然后,换到自己身上。



    等陆丰换好之后。



    这个倒霉的士兵,浑身上下就只剩下一条内裤了,光秃秃的躺在地上。



    “哎,哥们,对不起了,我也是迫于无奈!”陆丰对昏迷的士兵说道。



    对方醒来之后。



    看到自己的这个样子。



    肯定会骂人。



    不过。



    骂的人绝对不会是陆丰,而是红军那伙人。



    因为。



    陆丰刚才的操作,就是伪装成红军把他给干倒的。



    陆丰虽然没有当过兵。



    但是他爸当过兵,小时候经常听他爸说起,在军队发生的一些故事。



    其中就包括演习。



    在演习当中牺牲的士兵。



    必须解除武装,断绝一切联系,接着,以最快的速度撤离演习战场。



    演习双方。



    一个是进攻方,一个是防守方。



    以红军与蓝军为名。



    在通常情况下,作为防守方的蓝军实力都比较弱,主要是给红军练兵用的。



    说得直白一点。



    就是当活靶子!



    当然。



    蓝军也能适当反抗,如果实力足够,转守为攻,也不是不可以,只不过,大多数时候,这样的事情很难发生。



    因为。



    红蓝军之间,属实是实力差距巨大!



    陆丰看了一下这个士兵作战服上的标签。



    显然。



    对方是一名蓝军士兵,只不过却是一条杠的新兵蛋子。



    陆丰挠了挠头。



    也不知道。



    就这么一个新兵,为什么敢脱离大部队,一个人行动?



    该不会是真的迷路了吧?



    思考了一下,陆丰便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。



    总而言之。



    披上了这套作战服,他现在算是从非法闯入者,变成了一个正规的蓝军战士!



    “出发!”



    事不宜迟。



    陆丰也不再继续耽搁,朝着前方狂奔而去,一下子就消失在了茫茫丛林当中。



    其实。



    陆丰的人生轨迹。



    在他出生之前,就已经被他父母给定好了。



    如果他当不了医生,那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名军人。



    他爸陆启程在他高考成绩出来之前,就已经联系好了门路。



    如果陆丰考不上医科大学,那就转头去参军。



    只不过。



    命运弄人。



    陆丰既没有当上医生,也没有当上军人,反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兽医。



    如今。



    当陆丰穿上这身军服时,也算是了却了自己那个老父亲想要他光耀门楣的夙愿。



    “情况貌似有些不对!”



    陆丰跑了没一会儿,就不得不找一个地方猫起来了。



    因为。



    他看到了一群士兵,正在往此处靠近!



    按理来说。



    同样都是士兵,他没有理由躲着对方。



    可是,他身上穿的可是蓝军作战服,而对面的人却是红军!



    如果双方一照面。



    那势必会发生一场恶战!



    对方十七八个,人多势众。



    而陆丰却只有一个人,一把枪。



    哪怕他战斗力爆表,也不可能干得过十几个训练有素的红军士兵。



    倘若没干过。



    那等待他的结局,只有一个,就是被强行送回泉水报道。



    “没办法,这边区域都已经被红军占领了,你如果想穿过,那就只能把他们全部都解决掉。”玄凤站在树上说道。



    陆丰目瞪口呆,无语至极的说道:“那你怎么不早说?既然这里被红军占领了,那我就去扒一套红军作战服,现在穿一身蓝军作战服,我这不是狼入虎口吗?”



    “你也没问我这个呀!”玄凤翻了翻白眼。



    “这还需要我问吗,但凡有点脑子都能想明白。”陆风气得直骂娘,本来时间就不够,现在又被耽误了!



    玄凤说道:“那你现在改也不迟。”



    “我还改个毛线,那伙人都已经推过来了,当务之急,就是把他们都消灭掉,等闯过了这关,然后再找个红军士兵,扒他的衣服换身份。”陆丰说道。



    “就这么办,我先去给你探路!”



    话音一落。



    玄凤振翅而飞,朝着前方飞去了。



    陆丰躲在草丛当中,一动不动。



    他正琢磨着,这枪该怎么用?



    手上拿着的这把枪,正是龙国大名鼎鼎的自研步枪,95式突击步枪。



    当然。



    作为一个新兵蛋子。



    拿的肯定是?枪,并没有任何高科技的辅助设备,连瞄准镜都没有一个。



    至于子弹,也更是少得可怜。



    就两个弹夹,一共六十发空包弹。



    之所以是这样的配置。



    其实也情有可原。



    毕竟。



    从古至今,新兵都只是充当炮灰的工具,其最大的作用就是。



    消耗对方的弹药,或者拖慢进攻敌方的节奏。



    无论是蓝军,还是红军的指挥官。



    都不会妄想。



    新兵能够提供多大的战斗力。



    如果还能成建制进行战斗,那多少还有些用。



    倘若被打散了,成了散兵游勇,那真的是一点儿屁用都没有了。



    目前。



    陆丰的境地就是这样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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