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42为了我自己求月票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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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江风揉碎霓虹,明珠映落星河。



    外滩鎏金,浦江如镜,船行灯移,风吹鬓角,吃了点精致甜品的李姝蕊望着对岸的万国建筑,轻轻吁出口气。



    百连胜。



    以方才比赛的烈度,换个解释,也可以说是百人斩了。



    不是史书一笔。



    而是存在于当下的现实。



    与视野里的摩登都市何其的割裂。



    “兰小姐,害怕过吗。”



    呕吐感已经消退,但心底的涟漪生生不息,正常人打个网络游戏一百连胜都堪称奇迹了,更何况在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擂台上。



    就好比。



    去了鬼门关一百次,结果每次都活着回来。



    想象一下多么恐怖吧。



    “害怕什么。怕死吗。”



    兰佩之没吃东西,只是喝,而且不喝店家的酒水,手里拎着白色的葫芦,至于葫芦里装的是不是白开水,那就不得而知了,



    “人都会死的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知道,她是端木的师姐,也就是说,对方也是道门中人,有这样通透的生死观不足为怪,“人都会死,可是死法不一样,死在那个笼子里,太惨了。”



    兰佩之唇角微翘,长袖飘?,缥缈飒爽,饶是作为同性,李姝蕊都不禁目光停顿,为对方的风姿所吸引。



    “痛死于病榻,难道不惨吗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哑然,随即莞尔,点了点头,“兰小姐说的也没错。”



    她的思维,是正常人的思维。



    可这个世界,并不都是所谓的正常人。



    还想着如此高手,有没有办法可以纳为己用,看样子是胡思乱想了。



    “兰小姐实在是太厉害了。”



    她还是忍不住感叹了一句,不是恭维,是发自肺腑。



    她现在终于可以明白,为什么人家凶名如此煊赫了。



    盛名之下无虚士。



    血观音的血,还真不是浪得虚名,她的莲台,都是用尸骨堆砌而成的。



    “厉害吗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不假思索点头,再度坚定给予肯定,“厉害,能够一百连胜,继续打下去,三百连、五百连也不是问题,兰小姐应该是我们神州第一双花红棍了。”



    兰佩之弧度加深。



    多出众的适应力。



    这时候都能够开玩笑了。



    “过奖了。”



    她拎起酒葫芦。



    李姝蕊看着对方,这样的女人,固然极度危险,却也魅力无穷。



    “难怪那么多人畏惧兰小姐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转移目光,望向粼粼江面,“别说人了,恐怕楚人美碰见兰小姐,都得绕道走。”



    兰佩之不愠不怒,“你怕我吗。”



    “兰小姐想听真话还是假话。”



    “假话。”



    “假话就是不怕。”



    两人同时泛起笑容。



    随即,兰佩之神情清淡,“我已经很久没有杀过人了。”



    “……”



    拜托。



    这时候应该播放一曲BGM。



    没错。



    许山高的《多余的解释》。



    李姝蕊语塞,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,过了会,才缓声道:“兰小姐打了一百场比赛,不就是为了以后能够修身养性吗。这就叫打得一拳开,免得百拳来。”



    闻言,兰佩之视线偏移,瞥了她一眼。



    李姝蕊用勺子挑起点心,“不吃点吗?”



    兰佩之喝了口酒,不言不语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

    李姝蕊继续填肚子。



    “你很聪明。”



    暖听闻此言,李姝蕊不骄不躁,“聪明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,比如在刚才的笼子里,聪明就没有任何用处。”



    “不是每个人,都需要进那个笼子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沉默,捏着纸巾,擦了擦嘴,“兰小姐第一次上台打比赛,是什么时候?”



    “琉璃现在的年纪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抿了抿唇。



    端木琉璃现在的年纪,也就二十出头,换作自己,还没从东大毕业。



    “一百场比赛,兰小姐打了多久?两年?”



    “嗯,一周一场。”



    如果不是刚才亲眼目睹,李姝蕊恐怕也会觉得轻描淡写。



    不知为何,她突然间想起了方晴,以及对方闺房里,满满当当的那墙奖状。



    或许路线不同,但每个人的来时路,好像都非常努力,相比之下,她真的非常“轻松”,考进东大,也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,一路上玩玩打打……



    “二十岁,兰小姐就独孤求败了,我二十岁的……”



    李姝蕊摇了摇头,一副自惭形秽的模样。



    “你二十岁的时候,在学校里谈情说爱吧。”



    对方把她停下来的话补充。



    李姝蕊讶异,继而哭笑不得,仔细一想,还真是,“嗯,我差不多这个年纪,认识的江辰。”



    “知道我是在哪里认识他的吗。”


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



    既然对方挑起,李姝蕊自然不会躲避,而如果对方不主动提及,她肯定是不会去打探的,哪怕好奇。



    “这。”



    “这儿?”



    “嗯。”



    手里的葫芦轻轻摇晃,兰佩之的声音掺杂着江风,“当时他带着拳场的经营者,来找我帮忙。”



    准确来说。



    二人的第一次邂逅,是在绍兴兰亭,只不过那一次纯粹只是偶遇,只算第一次照面,连见面都算不上,那个时候江老板在人家眼里,就是路人甲乙丙丁,大抵属于转眼就忘的类型。



    “帮什么忙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顺势询问,抬起捋被吹乱的发丝。



    “救人。”



    “救谁。”



    “你的邻居。”



    李姝蕊愣了下,而后道:“裴云兮?”



    看。



    果然聪明啊。



    “当时裴云兮在外地录制节目,被叶霆轩带走,他想要我帮忙把人捞出来。叶霆轩你认识吗。”



    “听说过,小王爷,但是没有见过。”



    怎么肥事。



    还没确定方位吗?



    怎么迟迟还不露面?



    不能聊下去啊!



    裴云兮被叶小王爷掳走,这事李姝蕊还真不知情,并且也没有听过任何新闻或者坊间流言报导过,可是她并不怀疑真实性。



    新闻上看不到,不代表不存在,而且新闻上能看到的,往往是冰山一角。



    “兰小姐出面,所以完美处理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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