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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这算是李科长自掏腰包给的好东西。

    从种子站抢来的,谁都没给,就给了前进大队。

    说实话,原先还有些怨念,老支书怎么把自己大队的猪给出去那么多的社员。

    在看到这锦旗和良种的时候,顿时说不出话了。

    “还是老支书厉害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可是先进大队的锦旗啊,给我摸摸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摸过呢,是金丝绒面料的,好舒服。”

    “我倒是更喜欢这良种,明年我们大队的粮食肯定不少。”

    比起名声老支书也更喜欢良种,他摸了又摸,“这是好种子收起来,春耕的时候种到最好的地里面。”

    “好咧!”

    老支书看着笑容满面的社员们,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。

    “我就说,当初让沈知青来我们大队没错。”

    大队成立了十几年了,还是第一次得到先进大队的称号呢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大队在市里李科长,那挂了名号,以后有好事肯定落不下,他们大队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。

    老支书抽着旱烟都跟着愉快了几分。

    “我去找沈大夫聊聊天。”

    腰板挺的笔直。

    “他们家可真会生孩子。”

    生了沈美云这么一个优秀的同志。

    *

    沈美云还不知道,她所带来的影响竟然这么大。

    因为进了年底,家属院的嫂子们也都跟着忙活了起来。

    赵春兰一早包了一个碎花布头巾,提着一个篮子,过来找沈美云。

    “美云,我们今天打算坐汽车去哈市赶大集,你去不去?”

    第135章 穿越第一百三十天……

    到了年底,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起来,家属院的嫂子们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部队的工资,在整个黑省来说,都算是高的,而漠河市好多物资,其实买不到。

    有些条件不错的嫂子,便愿意去哈市去置办年货。

    那边的百货大楼不止是种类齐全,连带着衣服布料,都是别的地方没有的。

    毕竟,哈市可是祖国大儿子,又接近老毛子边界的地方,以至于这里不管是经济还是实业,发展的都非常迅速。

    而赵春兰虽然日常抠门,但是到了年底就大方了起来,对于赵春兰来说,辛苦一年到头,就指望过年的时候松活松活了。

    所以,这才来问的沈美云。

    沈美云听完后,她意外了下,“去哈市赶集?”

    “对啊,哈市那边物品齐全,而且价格也比咱们漠河市低一下,我跟你说——”

    赵春兰压低了嗓音,“那边还有好多蓝眼睛,金头发的外国人,你去看了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反正每年年底去哈市的时候,她也有一方面的原因,就是为了看这个。

    沈美云思忖了下,“我也去。”

    家里确实也该置办一些年货了。

    “那咱们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玉兰,秋梅,以及秦团长的爱人,李霞。”

    沈美云嗯了一声,“我回去收拾下东西,你们在家属院门口等我。”

    她回家到了抽屉里面,拿了钱和票,思索了下,又背着一个包,放了军用水壶进去。

    这不,刚要出门的,顺手拿了挂在衣架子上的红围巾,围在了脖子上。

    在出门之前,还有几件事要办。

    第一,自己还要去养猪场那请个假,她算是有工作的人,这平白如故的不去,自然要提前说一声。

    第二,她去了哈市,那家里的绵绵就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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