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 秦枫我要开始贪污了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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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什么?!



    应天知府高文天,因贪赃枉法,欺君罔上,已全家抄斩!



    新任知府,将于数日内到任。



    县衙里刚收到的通告文书,让秦枫陷入呆滞。



    怎么我走到哪里,哪里死知府……



    那个高文天,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,目的主要是争夺灌溉新法的政绩,以及推销他家的千斤大小姐。



    倒也罪不至死吧。



    不过这种心思钻营之辈,保不齐真的有什么贪污不法的事情,触犯了皇帝逆鳞,然后就嘎了。



    死得好啊!



    秦枫很快就松了口气,本来他拒绝高文天拉郎配的事情,可以说大大得罪了这位顶头上司,为避免后顾之忧,甚至打算紧急结个婚呢,只是不知道这淳化县能不能找到自己随便编出来的那个“兰娘”。



    现在好了,死得干干净净,自然也不用担心再被知府穿小鞋。



    秦枫脸上浮现出如释重负的微笑,然而当他翻到下一封通告文书,笑容瞬间就僵在脸上。



    “奉天承运,皇帝诏曰:为驱除鞑虏,永固河山,朕决意亲征北上,以竟全功。凡六合之内,广招兵勇,奋发有为,共赴国难……”



    这竟然是一道募兵的圣旨!



    洪武二年?



    朱元璋御驾亲征?



    没这一段啊!



    秦枫迷茫了,几乎以为自己是学了个假历史。



    的确,大明建立之后,北元的残余力量始终未靖,王保保等元朝名将还在伺机反扑,朱元璋也因此派出徐达等精英,数次北伐,为大明扫清边患。



    但是御驾亲征?



    从来没听说过!



    爱御驾亲征的,不是朱元璋,是他的儿子朱棣呀!



    可是现在,圣旨就摆在眼前,就连淳化县都收到了募兵的通告,并列出详细的标准,规定了一县之地,依照鱼鳞册上登记的人数,必须要出多少男丁。



    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



    不管是朱元璋还是徐达,都是当世名将,绝不可能犯朱祁镇那种愚蠢至极的错误。



    这次御驾亲征,调兵六十万,对外号称百万大军,自然也需要海量的人力财力支持,从全国各地征集的这批兵勇,或许不用上阵杀敌,但必须要承担输送粮草等必要的杂役。



    这本就是打大仗应有的筹备,而义务兵役制度,也是写进大明律的,凡大明子民,必须无条件遵从。



    太奇怪了!



    秦枫印象里,朱元璋并不是喜欢穷兵黩武的君王,尤其是到了后期,他知道自己杀伐太甚,锋芒过于凌厉,便将怀柔的期望放在太子朱标身上,希望他能以文治天下,让新建的大明王朝得以休养生息……



    作为整个华夏最有战略眼光的几位伟大帝王之一,朱元璋似乎不应该本末倒置,在这个时候再大举对北元用兵,不论是人力还是财力,都是极大的损耗。



    事实上,如果朱棣不是凭借郑和下西洋搞到了不少钱,照那个打法,大明只怕衰败得更快一些。



    一般来说,以洪武元年制定的卫所制,已经能够满足战事需要。



    可是这次御驾亲征的规模太大,这才需要从民间募兵,用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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