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四十二章 狗场成型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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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素素点头,又给陈凌拿了件外套:“咱家不必港岛,没入夏,早上凉,带上件衣服。”



    陈凌接过,随手搭在肩上,带着张利华出门。



    推出摩托车来,驶出农庄,乡间的土路。



    清晨的陈王庄已经开始忙碌起来。



    有村民扛着锄头下地,有妇人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,孩子们三五成群跑向村小。



    虽然校舍老旧,但读书声依旧响亮。



    看到陈凌的车,村民们纷纷笑着打招呼。



    “富贵,出门啊?”



    “带华哥去县里转转!”



    朴实热情的问候,让张利华心里暖洋洋的。



    车驶出村子,上了通往县城的路。



    路不算宽,但还算平坦。



    两旁是连绵的农田和果园,远处青山如黛。



    “这条路该修修了。”陈凌忽然说道。



    “嗯?”张利华正看着沿途风景,闻言转过头。



    “要想富,先修路。”



    陈凌目视前方,语气认真:“村里学校要翻修,这是大事,但路也得修,不然以后养殖规模大了,运输是个问题。”



    张利华点头:“是这个理,不过修路可费钱,你们村……资金够吗?”



    “不够可以想办法。”



    陈凌笑了笑,“事在人为,先把学校弄好,路的事,慢慢筹划。”



    两人说着话,车已驶出乡镇范围。



    前方道路渐渐宽阔起来,远处县城的轮廓隐约可见。



    陈凌没有直接驶入喧闹的城区,而是在一个岔路口一拐,驶上了一条更为幽静、两侧生有翠绿竹林的道路。



    “咦?阿凌,这不是进城的路吧?”



    张利华扶了扶被风吹得有些歪的墨镜,好奇地问道。



    “嗯,咱们先去城边的林场。”



    陈凌放慢车速,让摩托车平稳地行驶在林荫道上。



    “狗场、还有我那个规模大点的养殖场,都建在林场里头。”



    “这边地方大,环境也好,离水源近,空气流通,适合搞养殖。”



    “林场?好啊!这可是个好地方!”



    张利华顿时来了精神,作为资深的养犬爱好者,他深知一个优良环境对动物的重要性。



    越往林场深处走,空气越发清新。



    道路两旁是成片挺拔的林木,阳光透过层层迭迭的树叶,洒下斑驳的光影。



    鸟鸣声此起彼伏,空气中混杂着草木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。



    与港岛的喧嚣繁华截然不同,也别于陈王庄的纯粹田园,这里更多了一份静谧和野趣。



    “这地方真不错!”



    张利华深深吸了一口气,赞叹道:“有山有水有树林,地势还开阔。”



    “阿凌,你这选址眼光毒辣啊,在这里养狗,狗的心情都好,不容易得病,更能养出好状态!”



    “华哥你是行家,一眼就看出门道了。”



    陈凌笑道:“当初选这里,就是看中这几点,前面快到了。”



    摩托车绕过一个小土坡,眼前豁然开朗。



    一片经过平整的巨大空地出现在眼前,空地后方,是几排新盖的砖瓦结构房舍,看起来坚固又实用。



    房舍前用坚固的铁丝网围出了大片的活动场地,一些工人正在做着最后的收尾工作,比如加固围栏、平整地面。



    最引人注目的,是房舍旁边那个用原木和石板搭建起来的颇具特色的?望台,以及活动场里那些用轮胎、木桩等制作的训练设施,一看就是为犬只专门设计的。



    “到了,华哥,这就是山猫和大海他们折腾了大半个月的成果。”



    陈凌将摩托车停在空地边缘,熄了火。



    几乎就在摩托车引擎声消失的瞬间,一阵低沉而充满警惕的犬吠声从最大的那排房舍方向传来。



    紧接着,一道如同黑色闪电般的身影率先冲了出来,直奔陈凌而来。



    那是一条体型极为硕壮、肌肉线条流畅无比的黑狗,毛色乌黑油亮,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。



    它奔跑起来悄无声息,却又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,正是黑娃的好大儿,狗群巡逻队的大队长二黑。



    “二黑!”陈凌笑着蹲下身。



    二黑冲到陈凌面前,并没有像普通狗那样直接扑上来。



    而是先急刹车站定,巨大的尾巴用力摇晃着,发出“呜呜”的亲昵哼声。



    用它那颗硕大的头颅使劲蹭着陈凌的腿和手,舌头不停地舔舐着。



    眼神里充满了久别重逢的激动和绝对的忠诚。



    紧接着,更多的狗从犬舍里或在活动区被放了出来,如同开闸的洪流,呼啸着向陈凌涌来。



    除了大毛、二毛它们那些二代狼狗。



    剩下的自然就是山猫收养的汪汪队了。



    而且不是狗仔队的汪汪队。



    是已经长成了半大狗,体型有了些许威慑力的汪汪队。



    现在也有四十多条了。



    比之前多了一半。



    估计是中途又有加入的。



    它们虽然品种各异,体型大小不一,但无一例外,都对陈凌表现出极大的亲热。



    它们围在陈凌身边,兴奋地跳跃、摇尾、吠叫,但又井然有序,并没有因为激动而发生混乱或冲撞。



    每条狗都想凑到陈凌跟前蹭一蹭,嗅一嗅气息。



    这自然是二黑管理的后果。



    狗村长就是这么强迫症。



    让狗群都体现一种‘忠诚’,排着队要见礼。



    哪怕陈凌不是主人,山猫才是主人。



    但它二黑是管事的,就得听它的。



    “我的天!这么多狗?!”



    张利华被这阵势惊得后退了半步,下意识地扶紧了相机。



    他虽然爱狗,自家犬舍规模也不小,但像这样狗群同时汹涌而出,并且目标明确地冲向一个人的场面,还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的。



    尤其为首的那条大黑狗,那份神骏和灵性,那份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首领气质,让他一眼就看出绝非普通犬只。



    “哈哈哈,没事,华哥,它们都是黑娃的孩子,有规矩的。”



    陈凌被狗群簇拥着,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,他挨个摸着狗头,叫着它们的名字。



    “大毛、二毛、三毛……都还好吧?想我了没?”



    狗群们仿佛能听懂他的话,吠叫声更加热烈,尾巴摇得像风车。



    这时,从犬舍里又快步走出两个人,正是山猫和大海。



    两人都是一身干练的工装,皮肤晒得黝黑,但精神头十足。



    “富贵,你可算回来了!……”
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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