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五百五十四章 干的好事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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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问:若有个像姜纹一样的岳父,女婿会是什么心态。



    反正张远觉得,应该挺怂的。



    再问:如果姜纹带着女儿上门,还大着嗓门喊你出来,该怎么办?



    在线等,挺急的。



    所以他现在的状态是怂中带着迷茫。



    “Bonjour。”姜一朗朝他挥挥手,并用法语问好。

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


    “人呢?”他刚想问话,了解具体情况,姜导已经进来了。



    别是我给这妞拍的那些“艺术照”被发现了吧?



    尤其是那几张“霜华漫天”的甜点照。



    像什么奶油泡芙,奶油淋面蛋糕,都是法国妞爱吃的甜品。



    但他估计,没有当爹的爱看这个。



    “你小子在这儿呢!”姜纹快步上前,手里还提溜着一个红色塑料袋。



    不会装着板砖要拍我吧?



    如果我说都是你女儿主动的,能不能少挨顿打?



    可他想着,这种时候哪怕说的是事实,可责任都推女生头上,反而会引得对方暴怒。



    而且也显得我非常没担当,不入流。



    咱帝都爷们……啪啪啪啪,要脸!



    对方来到他面前站定。



    张远看了眼手中削皮削到一半的苹果,以及手里的刀子。



    唰!



    直接扔到了一旁的草丛里。



    别一会抢过刀捅我。



    “你脸白什么?”



    “没什么,您登门所谓何事?”张远摸了摸下巴,又冒汗了。



    自打这混血妞缠上她,一天要汗湿好几件背心。



    后悔,真的很后悔。



    “你还问我来是什么事?”



    “还是不是因为你干的好事!”



    张远:……



    这一刻,他看似还在,其实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。



    别人还好说,姜纹他是真不敢惹。



    因为在满是刺头的大院子弟中,他都是刺头中的刺头!



    就不说给老谋子折磨的混身难受,给陆穿直接折磨哭了这些“小成就”。



    就说他少时。



    这位从小“颠沛流离”,跟着父母到处跑。



    10来岁的时候才来帝都定居。



    他念的中学,现在合并到了帝都二中。



    这学校300来年了,原型是左翼八旗中学堂,以前不是旗人还没资格念。



    现在是重点实验高中,在名校林立的帝都也算一流学校,还是东城区龙头大哥。



    但姜纹不完全算二中出来的。



    因为他念的那个叫帝都七十二中,在《我爱我家》中有过提及。



    就是在这所学校中姜纹认识了英大,俩人是同学。



    而这所七十二中,是当年的二中为了提升地位,故意分离出去形成的。



    类似企业剥离不良资产,提高自身竞争力。



    二中把学校里的刺头,混混,差生,统称“坏学生”的这批人,单独拉出来,造了个七十二中。



    同样是七十二中毕业,姜纹有点背景,毕竟他爹是军人,而且职务不算低。



    14岁当兵,因为识字,脑子灵活,上战场前就被营长拉到身旁。



    他爹读过书,认识盘尼西林这类简单的英文字,被领导当成宝贝。



    第一仗就是平津战役,也就是和傅作义的大决战。



    死的人都没数了,可他爹一点伤都没受。



    不光这回,当了半辈子兵,从未负伤。



    因为一直跟着领导跑。



    这就是真实的知识改变命运。



    若没念过书,一个14岁的小子,没准第一仗上去不到5分钟就完蛋。



    也因为这个,姜纹一家对教育挺重视,人家真吃到了知识的红利。



    只不过他这家境和同学英大比还是差太远了。



    英大可是从这种垃圾学校出来后直接去了北大,结婚对象也是宋??这种“门当户对”的官宦家庭女子。



    和英大比可能差些,但揍自己还是够的。



    张远在这位来到面前后,立马使出了有保镖后已经不太使用的硬气功。



    今天爷们至少得站着死。



    就算人家姑娘乐意,当爹的不高兴,挨顿揍也没话说。



    都说了“我干的好事”。



    这种讽刺我还是听得懂的。



    “你怎么那么多汗啊?”



    “看着身体也不虚啊?”



    姜纹拍了拍他的肩膀,随后伸手向红色塑料袋。



    咕咚……他用力咽了下口水。



    若是板砖我就扛一下,不打到脑袋就行。



    若是扳手,大管钳子,那我就得跑了。



    小杖受,大杖走。



    问题是挨一下轻松,日后要合作就麻烦了。



    后悔啊,就很后悔。



    可是,预想中的“凶器”并未出现。



    姜纹从塑料兜里掏出了两瓶红酒,而是法兰西波尔多产区的好东西。



    “来,咱们喝一个。”



    “有菜没有啊?”



    “喝酒啊?”张远一脸懵逼的看向老哥。



    “不喝酒做什么?”



    “庆祝一下。”



    “庆祝什么?”



    “庆祝你做的好事啊?”



    姜纹低头,张远顺着他的目光,看向了姜一朗的脚踝处。



    七分裤,露着白嫩纤细的小腿下半截。



    只不过在脚踝处,包着一块纱布。



    “我今天必须详细问问你,到底是怎么劝他的?”姜纹还搁那说呢。



    姜一朗抬起腿,撕下了纱布。



    里边立马显出一团淡淡的,微微凸起的肉痕来。



    张远凑近看,随后抬眼望向女生。



    这妞分明在憋笑。

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


    他看出来了,这好像是洗纹身的痕迹。



    “你真干啦?”



    “你说这样不好,所以我就去洗啦。”



    洗纹身不是“洗”,原理是破坏沾染了色素的细胞,手法类似激光除锈。



    纹身这事,纹的时候疼,洗的时候更疼。



    要不古代怎么会有黥刑。



    当然疼只是一方面,精神折磨,社死也是处罚的手段。



    《水浒》中宋江就受过黥刑。



    但宋押司和官面上的兄弟关系好,所以受刑时有讲究。



    用最细的针,最浅的墨给你来,外加宋押司本来皮肤就黑,张远怀疑流放到九江时已经快看不出来了。



    若是得罪了官面上的人,同样黥刑,给你用烤羊肉串签子那么粗的针,墨水调和芝麻糊一样稠,下手刺的时候和容嬷嬷一样狠。



    宋江用8号字,给你用28号字,一个字就和鸭蛋一样大。



    刺完了你就看吧,面皮剥了,骨头上都有。



    法不外乎人情,但凡人能操作的事,上限和下限差距之大难以想象。



    姜一朗的脚踝上原本纹着一只小狗,因为她属狗。



    在白人世界,纹身不叫事,也就少数顶层家族忌讳这个。



    不是大花臂那种很复杂的图案,只是线框的卡通图画。



    但洗了肯定也疼的很。



    张远又看了眼这妞。



    混血妹子点了点头,而后又指了下自己的胸口。



    那天她问自己还有什么要求。



    张远说,女生最美的样子,是天然的样子。



    无论纹身还是任何身体装饰都破坏了这种自然的感觉。



    他是不喜欢女孩子大花臂,浑身钉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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