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8章 太简单了吧?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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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彪等人此刻,也全都羡慕地看向秦烈。

    按照军功制度奖励,秦烈这次一共斩杀了七名鞑子!

    其中六名鞑子鹰师精锐,一名鞑子鹰师十夫长。

    按照鹰师翻三倍的规则,累积可得赏钱33贯(一贯=1两银子)!良田33亩!以及军功33功!

    看起来,这就是一串数字。

    但一细算,就能明白其中有多大的好处!

    在计算之前,首先要搞清楚一点。

    那就是整个守备序列的兵源,都是大洪立国之初的世袭军户,戍边是没有饷银的。

    大洪对世袭军户,实行军田自给制。

    普通军卒,想获得银钱的方式只有一种。

    一句话形容,就是先收成,再缴税,留自用后卖余粮。

    按朝廷规定,每家军户,需要常年满足两名兵丁的名额补充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就是要保证出两个人给朝廷卖命。

    死一个,补一个,死两个,补一双。

    这两名兵丁,一名为正式军卒,如墩堡兵。

    另一名为候补军卒。

    候补军卒,平时在屯堡,营堡等附近划分好的军田片区里种田。

    如果正式军卒死亡,候补军卒需要接替正式军卒,补足朝廷编制。

    同时,军户所,会通知原军户家族再派遣兵丁候补,形成循环。

    而大洪朝廷,会给每家军户,也就是正式军卒和候补军卒这两个兵丁,定额分配20亩军田。

    按照边关土地肥沃程度和气候环境,每亩军田,收成大概在二三百斤左右,平均250斤上下。

    20亩军田,年收成5000斤左右。

    其中,军田税占四成,要上交所属总兵府2000斤。

    剩余3000斤。

    正式军卒消耗大,每天平均2斤粮食才勉强吃饱,一年700斤左右。

    候补军卒也差不多,一年也也在700斤左右。

    而正式军卒和候补军卒的妻儿,消耗小一些,加起来一年1000左右。

    所以,可卖余粮,只有600斤左右,价值10两银子上下。

    日常买盐,买肉等各种消耗,一年大概8两银子左右。

    即辛苦一年下来,只能落2两银子左右!

    徐渠之前贿赂卢峰时,不过一布袋子铜板,充其量也就半贯,便能令卢峰眉开眼笑。

    屯堡公子黄明,让徐渠杀害秦烈,报酬也才10两银子。

    毫不夸张地说,卢峰,白彪等墩堡的所有军卒,把他们存的银子全加起来,也未必能有秦烈军功折算奖励的33两银子!

    而这,是秦烈一次性得到的。

    比银子更值钱的,是33亩良田!

    军功赏赐的良田,无法让子孙继承,但军功获得者,享有终身拥有权。

    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,33军功。

    因为军功累积待遇制度中,明确规定,军卒军功累积达20功者,可免军田赋税。

    秦烈折算下来,有33功,不仅他原本分配的定额20亩军田,无需交税,连军功折算奖励的33亩军田,也无需交税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,秦烈将拥有53亩军田的纯收益!

    以每亩军田平均250斤收成计算,53亩军田,年收成……

    13250斤!

    秦烈,秦家候补军卒,秦烈的妻子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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