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4章 法不求公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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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;   赵钟岳也不蠢,稍加思索,便想通了关节。

    “是那人犯了众怒!”

    “所以,私罪处死?”

    “那这第四人,或许便不止一人!”

    赵钟岳越说越是亢奋,他忘了腿上的疼痛,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,下意识地伸出手,在空中虚划着。

    “也可以是两人、三人,甚至是人人有份!”

    剖析出这层真相,并未让他感到什么成就感,反而是一种窥见群体之恶的悚然与豁然开朗的震撼。

    这,便是少年郎所不曾经受的真实。

    李煜已经端起茶杯,慢自饮水。

    待赵钟岳说完,他才轻描淡写道。

    “然也。”

    “死人既犯众怒,这随后我们该做的,便是严守法不护独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为何不护?”

    “只因法是为了治民。”

    李煜自问自答。

    “损一独而治众人,何乐不为?”

    “若为一独而乱众心,又何必为之?”

    李煜说的很是明白。

    私德有亏,人赃并获,那就是死有余辜。

    不管放在哪儿,都是这个道理。

    如此,便没必要去翻案。

    男子死于尸婴之袭?

    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?

    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,这个真相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。

    因果报应,天理昭彰。

    这,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!

    赵钟岳恍然。

    “学生愚钝,险些坏事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因此细查,便是要让一乡之民人人惶恐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,反倒失了民心。”

    李煜冷笑,其后所言,直刺赵钟岳内心。

    “钟岳,汝为幕宾,当晓一事......”

    赵钟岳低首细听,以示心迹。

    李煜继续道,“汝道,何为法?”

    “法非公正、公平、公义。”

    “法,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,相信当官的人,就代表了公平、公正、公义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,便谓之人治之法。”

    这当官的,不分文武。

    做事,惯得是颠倒黑白,和着稀泥。

    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,那......又为何不算是好官?

    所谓法不责众。

    便是当官的,惯于惩寡,安众。

    如此,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。

    所作所为,下发政令,自然就是顺风顺水。

    真相?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重要的是,这个‘真相’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利。

    “钟岳,你要记住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给百姓的,不必非得是真相。”

    “有一个他们愿意相信,也乐于接受的‘公道’,这就够了。”

    赵钟岳一时震撼无言。

    李煜的这番话,如同一柄重锤,将他所读十数载的圣贤书文敲得粉碎,那些墨香字迹,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对他天真的无情讽刺。

    就在他心神激荡,难以平复之际,李煜的声音再度响起,却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。

    “既然想通了,那这件事,便交由你去收尾。”

    “明日一早到了西岭村,你当着所有村民的面,将此案‘盖棺定论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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