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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初三,送走最后一名客人之后,温女萝紧赶慢赶,总算赶在约好的时间抵达胜鸣寺。





京兆府衙门地处光德坊东南角,与之相对应的西南角,便是胜鸣寺。胜鸣寺并不是什么名刹,优势在于距离皇城不远,前来进香的多为宗室贵族。





温女萝跟在小沙弥身后,快步穿过前殿。





官绿趁机介绍:“这回相看的是大理寺少卿家的公子,赵有秀,年十八,已中了举人。才学自然是好的,难得的是对姑娘的那份心。听说少卿夫人原本不同意,赵公子求了又求,这才争取来相看的机会。依太太的意思,赵家那里,我们是高攀,但有武安侯府撑腰,姑娘倒也不必露怯。”





从正殿走到后殿,越往里人越少。温女萝四处张望,发现药王殿前站了个负手而立的少年,穿着宝蓝色襦衫,相貌端正清秀,眼睛时不时往正殿方向瞟。





温女萝站定,先是抬手理了理鬓发,尔后扬起一个甜死人不要命的笑脸,正要前去相认,就见斜里有个身影急速一闪,成功将蓝衣少年给遮挡住了。





“卯君,有急事!”沈京墨喘着粗气,脸色涨得通红,像是急匆匆赶来。





“走!”温女萝半点不敢耽搁。





沈京墨却拉住她的衣袖,站在原地没有动:“你不问我是何事?”





温女萝停住脚步,回头看向男人,神色有些茫然:“大人不是说急事吗?”





沈京墨忽然觉得心口热得厉害,如同烈烈火焰,烧遍四肢百骸:“我……”他垂下头,眼角余光瞥见赵有秀满面春风,正朝这边走过来,连忙道,“我想起了一些往事,你帮我看看。”





一只白得几近病态的手突然伸过来。





温女萝有点懵,但细一想就明白了,能让沈大头如此失态的,大约只有沈老太爷。





她也不扭捏,轻轻握住了沈京墨的手,掌心微凉,似山涧溪水一样的温度。





“大人,还是不行。”温女萝摇了摇头,一点一点把手抽回去。





沈京墨却不放,紧紧地回握住她,掌心对着掌心,修长的手指插进指缝,十个指头相互交叉,牢牢扣在一处。





然后,他抬起眼眸,望向温女萝,目光专注而认真:“攒一下能量。”





温女萝眨眨眼儿,觉得很神奇。





沈大头平时眼高于顶,听见她说能量宇宙之类的字眼,总是带着几分鄙夷。如果不是事关沈老太爷,她高低得嘲讽两句。





女孩子的手软软的,像没有骨头似的。沈京墨握得更紧了些,仿佛要把她的手揉进自己的血肉之中。





“十七姑娘!”赵有秀大步上前,“是不是遇到了麻烦?”





他瞪着沈京墨,那意思昭然若揭。





温女萝陡然间记起来,今日是来相看的!她连忙收回手,柔声解释:“赵哥哥误会,沈大人在查案呢。我必须先走一步,改日定当致歉。”





听得一声“赵哥哥”,赵有秀简直跟丢了魂似的,怔怔地望着两人离开。





穿过明德门,沈京墨一夹马腹,加快了速度。





沿途风光自温女萝眼前飞掠而过。她不会骑马,只能和沈大头共乘一骑。该说不说,这可比小轿车刺激多了,前提是忽略掉沈大头差劲的骑术。





大方村坐落于京郊以北,距离慈恩寺仅十里之遥。六年前,村子里出了桩命案。死者是一名老更夫,六十余岁,死前被凶手用钝刀砍了三十多下,死因却是自溺而亡。他将脸埋在泡脚用的木盆,水面甚至没有淹没肩膀。案卷上说,他是抱定了死志。





温女萝只觉天旋地转,再骑下去怕是要吐。晕车就算了,怎么还晕马呢?她翻身从马上跳下来,死活要自己走。





沈京墨牵着马儿,走在她-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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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侧:“今天是田老爹的忌日。”
  

  

  
温女萝心下豁然。
  

  

  
田老爹死前境况与沈老太爷何其相似。如果能从他的尸身上探知到情绪波动,那么换成沈老太爷呢?
  

  

  
按大方村的规矩,逝者都葬在村北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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