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过渡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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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一个月无波无澜,弗里德里希按照约定去找舒尔茨教授,那位教授很耐心地解答了他的问题,其事无巨细的教学风格给弗里德里希一种熟悉的感觉,仔细一回忆,就想起了前世读中学时遇到的老师,前世故国的老师和习惯放养的德国老师很不一样,他们习惯手把手教学生,他的中学老师教学都是很仔细的,生怕学生听不懂,会翻来覆去讲好几次。
同一段时间内,弗里德里希还收到了父亲寄来的《德意志法律史》,与书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便签,上面写着【闲着可以看看】。
这本书的内容很有趣,讲述了一些法律条文的由来,德国有项罪名叫做【侮辱罪】,如果你用实际行为羞辱或口头语言辱骂一个自然人,那么对方有权告你侮辱,你会因此赔偿对方,还可能面临一年以内的有期徒刑。
这项罪名十分古老,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前,那时人们将“吐口水”和“打耳光”视为必须严惩的严重冒犯,不过到了近代已经不再适用,法典里也不再有它的一席之地;后来因为一位高官政要当街遭到反对者的口头辱骂,这项罪名就重出江湖了,比起最初的它,如今的定罪标准发生了一些变化,不需要吐口水或打耳光,只需要一句出格的辱骂,就能上法庭。*
还有一项偷拍罪,这是媒体兴起之后才有的禁令。*
相机或手机在这个时代并没有普及,偷拍其实不那么常见,不过当一位当权者遭到偷拍,因此权益受到损害之后,这项罪名的成立也就顺理成章了,就在三年前,未经本人允许的偷拍行为正式成为了足以入刑的行为。*
书上是这么写的:【1986年7月2日,陆军第一军团的约翰?浮士德先生被私自潜入者违规偷拍,柏林大法院以“泄露军情罪”为由将涉事者逮捕,并公开审判,直接促成了相关法律的诞生。】*
“约翰?浮士德?”
这个名字一下子将话题扯到了别的方向。
弗里德里希将它古怪地读了一遍,想起了他见过的那个浮士德。他还记得对方身后的魔鬼,还有对方与魔鬼交谈时说的??弟弟……
他曾尝试向父母索要那位失踪兄长的信息,但只要他的话与兄长有关,父母就好像听不见一样;
他们一家人曾有过全家福合照,他记得清清楚楚,那张照片有父母、哥哥、姐姐,还有他,但哥哥无端从照片里消失了!
他冲进哥哥的房间翻箱倒柜,也没有找到对方的全名,对方存在的全部痕迹似乎都被抹消了,而他能确定的只有哥哥是黑发蓝眼,名字应该是约翰?■■■■?冯?歌德,他只知道哥哥叫约翰,但中间名他不清楚,后缀的冯和歌德则是固定搭配,冯是前贵族的标识,歌德是姓氏。
他又发现了一个共同点,浮士德和他哥哥都叫约翰,但这不能成为盖棺定论的理由,因为约翰这个名字实在太常见了,就连他爸也叫约翰。
这件事太诡异了,更诡异的是,除了弗里德里希以外的人完全察觉不到浮士德此人的古怪之处。父母似乎看不见浮士德身后的红衣魔鬼,也听不到他们无需动嘴就能交流的对话,他好像一个通灵者,能看到游荡人间的魔鬼,却被魔鬼缝住了嘴,没法告知人们身边有魔鬼。
这个世界不光有异能力者,还有魔鬼。联想到《浮士德》中的魔鬼梅菲斯特与上帝交谈的情节,说不定连上帝都存在!
“魔鬼,上帝……”弗里德里希伏在桌子上自言自语,“这也太不可思议了……”
“谁?!”弗里德里希感觉耳边好像有人笑了一声,他连忙直起来,却发现周围根本没人。
“幻听吗……”弗里德里希揉了揉头发,嘴上虽然说着幻听,心里却无端地想着,难道魔鬼能听到他的呼唤?
……
除了上辈子看过《文豪野犬》,弗里德里希其实就是个普通人,事实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