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章(2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【畅读更新加载慢,有广告,章节不完整,请退出畅读后阅读!】

呀,杨同志说得对,这是顾家的事,你操什么心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谁都知道那易思月爱慕虚荣,心思不正,李同志不喜欢她才正常,你替她说啥话?”

    “对啊,虽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,但那方同志可比她强多了,不仅高中毕业,人长得漂亮,还厉害,就算是个农村户口,也给自己找了个工作,多好的人,你有啥不满的。”

    白翠被这群人推推搡搡,居然挤出了大院,她气得吐血,连句话都说不出来,心中暗骂,这群势利眼,早晚给他们好看。

    杨春望着白翠远去的背影,呸了两声,毫不犹豫的回了家。

    易思月久违的睡了个安稳觉,醒来后望着房间上的伟人画像,大红的开水瓶,以及刻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罐子,还是不敢相信,自己真的穿书了,穿到了一本年代文成了女主嫁高门后的对照组。

    前世,易思月直到十八岁,都是家中的宝贝,从没吃过苦,受过罪,可十八岁后,父母因为一场车祸去世,因为是疲劳驾驶,所以责任全在她家,不仅没得到赔偿,还倒欠受害者上千万。

    从此后,她的天塌了,为了还债,易思月卖了房子,卖了车,上大学时,除了上课,其余时间她不是打工,就是在打工的路上,毕业后,她连上三个班,终于在五年后,将家里的债务还清,她一高兴,连熬三天三夜的心脏受不住,就猝死了。

    猝死后,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完了,说实话,她并不觉伤心,反倒松了口气,辛苦了一辈子,终于可以活回自己了。

    谁知她死是死了,但却又活了,还穿成一本团宠小说中的对照组。

    书中,女主方珍珍是她家邻居,因为救下一个大人物,所以她爹当上大队长,她娘成了公社的妇联,她又是家中三代唯一女孩,从出生起,就备受宠爱,顿顿白米饭,餐餐吃鸡蛋长大。

    而原身呢,也因为父亲救人导致瘸了腿,母亲受到刺激,早产生下弟弟,从此干不了重活,一家子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,平时出门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。

    长大后,女主又靠着救命之恩进了公交公司,通过那人介绍认识了身为干部的男主,于是顺利嫁入高门,婆婆看她不恋权势,百般疼爱。

    公公见她学历高,会读书,很是看重,老公喜欢她的活泼大方,对她千依百顺,小姑子更是成天宣传她多好,两人都处成了亲姐妹,日子过得幸福又顺遂。

    而跟她同名同姓的原身,也因为一场意外,嫁给了已成为植物人的男主哥哥。

    谁知嫁过去后,小姑子觉得她爱慕虚荣,为了钱连个植物人都肯嫁,成天和她战斗,婆婆觉得她家庭不好,见天防着她,连买根针都得看脸色,公公更是从来都不拿正眼瞧她,一家子,个个都厌恶易思月,她彻底活成了女主的对照组。

    因为这鲜明的区别对待,她彻底黑化,仗着男主哥哥的存在,疯狂折腾男主一家,作天作地,弄得男主一家苦不堪言,终于,在躺了三年都没醒过来的男主哥哥彻底去世后,她被扫地出门,潦倒死在街头。

    她死后,女主不计前嫌,亲历亲为照顾她的父母弟弟,获得了顾家全家的喜爱,还成为了市里的先进模范,众人榜样,有钱有人,过得不知多好。

    易思月:“原身真是倒霉她妈给倒霉开门,倒霉到家了。”活着的时候不幸福,死了还得成为人对照组,难怪她接手这具身体时,没感觉到任何留恋。

    不过,“有钱又闲,男人昏迷,没有孩子?”为什么还要在乎其它的?

    活了二十多年,三分之一人生都在打工的易思月初初穿来时,是真不可置信,连续一个星期都在恍恍惚惚,直到今天,她才确认,自己确确实实穿书,嫁给了男主的植物人大哥,成为女主的对照组。

    什么对照组不对照组的,她不在乎,只要男主的哥哥顾南活着,她就能一直咸鱼下去,这对于辛辛苦苦才能活着的易思月来说,委实轻松,望着躺在床上,脸色苍白,毫无生气的顾南,她暗暗想到,所以现在得想尽办法来延长他寿命了。

    “易思月,易思月。”砰砰砰,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打断了易思月,“你是不是偷了冰箱中的巧克力和牛奶,易思月,你出来!”

章节目录